资助工作


   根据《吉首大学体育科学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管理规定》(暂行)等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依据学年综合测评最终成绩初步拟定杨慧君等71同学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现对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天(331日至4月2日),若对名单有任何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到学工办进行反映。


附件【(毕业生)2020-2021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名单公示(体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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