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

附件1:

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个人基本信息(学生本人填写)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院校

隶属关系

□中央 □地方

院系班级

所学专业

学号

学历

学制

年级

入学时间

身份证号码

学校资助部门地址及邮编

入学前户籍所在 县(市、区)

省(区/市) 市(地/州/盟) 县(市/区/旗)

现家庭地址及邮编

本人联系电话

本人其他联系方式

父亲姓名及联系方式

母亲姓名及联系方式

其他亲属及联系方式

补偿代偿类别(学生本人填写)

□学费补偿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在校期间缴纳学费情况(学生本人填写)

应缴纳学费总金额(元)

实际缴纳学费总金额(元)

学费减免金额(元)

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情况(学生向经办银行或经办地县级资助机构确认后填写)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本金(元)

贷款本金(元)

贷款利息(元)

贷款利息(元)

贷款银行名称

贷款银行名称

还款账户账号

还款账户账号

还款账户户名

还款账户户名

还款账户开户行地址

还款账户开户行地址

向本人补偿学费方式(只可选择一种,由学生本人填写):

存入银行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人户名:

开户银行地区: 省(区/市) 市(地/州/盟)

邮局汇款

收款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收款人地址:

邮政编码:

本人已阅读并了解关于“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国家资助办法”的有关内容,并承诺上述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以下由学校和征兵部门填写※※※※※※

高校审核情况

学校财务部门 审核意见

经审查,该同学应缴纳学费合计 元。实际缴纳学费 元,

实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元。

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 部门审查意见

经审查,情况属实。该同学批准入伍服义务兵役后,同意补偿学费 元。

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经审查,情况属实。该同学批准入伍服义务兵役后,同意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金 元,利息 元(利息起止时间: )。

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意见

同志积极报名应征,经我办体检、政审合格,批准招收为士官,入伍批准书号为: 入伍通知书号为: 。

签字:

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高校复核意见

上述审查意见属实。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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