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院)学生资助管理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经本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评定和审核,拟定宋霆同学获得2014年国家奖学金。
现对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天(10月17日至21日),若对名单有任何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到学工办进行反映(学工办电话0743-2199745)。
附件:候选人条件汇总
吉首大学体育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4年10月17日
根据学校(院)学生资助管理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经本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评定和审核,拟定宋霆同学获得2014年国家奖学金。
现对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天(10月17日至21日),若对名单有任何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到学工办进行反映(学工办电话0743-2199745)。
附件:候选人条件汇总
吉首大学体育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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