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一)为全面、科学地评价在校研究生,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
(二)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是研究生评定普通奖学金、评选先进个人等的主要依据之一。
二、组织实施
研究生综合测评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为研究生关注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有领导、有步骤地进行,具体实施步骤为:
(一)组织领导
(1)成立测评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长、总支书记任正副组长,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秘书等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组织领导本单位研究生综合测评、审批和复查等。
(2)在测评年级中成立以学生为主体的测评小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或总支副书记任组长、研究生秘书任副组长,每班民主推荐或选举产生代表几名。学生代表必须由敢于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了解同学、热心为集体服务的同学担任。
(二)具体实施步骤
(1)思想动员。通过宣传发动,使全体参加测评的研究生充分认识到测评工作的目的与意义,认真、实事求是地参加测评工作。
(2)自我小结、测评。每位研究生对照考核内容,写出书面小结,并填写《吉首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表》的有关部分。
(3)测评小组审核。测评小组经审核统计汇总后,计算出测评成绩,并报院测评领导小组审批。
(4)审批、复查、备案。院测评领导小组分别对测评小组提供的研究生测评成绩进行复核,并将测评结果向全体学生公示。
(5)测评领导小组将经公示过的测评成绩及填写好的《吉首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表》报研究生处学工办审核。
(6 ) 研究生综合测评材料要归入学生档案。
三、测评对象和时间
所有统招研究生每学年均需参加综合测评一次,时间安排在每年10月
四、测评内容和标准
综合测评成绩用“S”表示,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S(总成绩)=A×权重+B×权重+C×权重+D×权重-E
其中A、B、C、D、E的涵义如以下列表所示
测评内容 |
S(总评分百分制) |
A |
B |
C |
D |
E |
思想政治分 |
培养情况分 |
科学研究及学术活动分 |
社会活动分 |
减分项目 |
各项权重(研一) |
10% |
60% |
20% |
10% |
|
各项权重(研二、三) |
10% |
30% |
50% |
10% |
|
注:各单项分值不超过权重分值。
(一)思想政治表现分(A)
1.测评内容包括政治素质、心理素质、集体观念、遵纪守法、社会公德五项。其中各项代码、测评等级及权重值如以下列表所示:
思 想 品 德 测 评 表
评价基本内容 |
优 |
中 |
差 |
政治素质A1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关心集体,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和各种教育活动。 |
20-15 |
15-12 |
12以下 |
心理 素质 A2 |
客观、正确地认识、评价自己,有责任心,善于控制、调节情绪,有合作意识,与同学能融洽相处。 |
20-15 |
15-12 |
12以下 |
集体观念A3 |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劳动,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认真负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
20-15 |
15-12 |
12以下 |
遵纪守法A4 |
遵守国家法律制度,遵守校纪校规,有正义感,敢于同违纪行为作斗争。 |
20-15 |
15-12 |
12以下 |
社会公德A5 |
遵守社会秩序,维护公共道德;诚实守信,助人为乐,尊老爱幼,爱护公物,珍惜能源和资源。 |
20-15 |
15-12 |
12以下 |
注:本表供测评小组成员或班级全体同学测评用,根据学生表现情况打分。
2.计算方式:
3.评分形式:全班同学记名方式或成立考核小组采用无记名方式对每一位研究生逐个进行评价。评价时本人回避,计算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
4.为了公正合理地做好互评环节,每位学生应实事求是地参加互评工作;若发现有徇私舞弊行为者,考核小组将视其情节予以扣分。
(二)培养情况分(B)
培养情况主要是考察学生课程学习态度、考试考核成绩、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培养过程中期考核、学位论文等环节完成情况。
一年级:B=B1(课程成绩分)
二年级:B= B1(课程成绩分)×1/3+B2(开题报告)×1/3+B3(培养过程中期考核)×1/3
毕业年级:B= B4(学位论文分)
1、B1为课程成绩分
(1)课程学习成绩是指学生参加公共学位课、专业学位课和选修课学习并考核的成绩,其它课程不参加计算。成绩评定均采用百分制记分,学位课单科考试成绩70分及格,选修课60分为及格,及格者才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得分。课程成绩得分为优、良、中、及格,分别换为90、80、70和60分。硕士生若一年级已修完所有课程,则以一年级的课程学习成绩作为二年级的课程学习成绩。
(2)课程学习成绩采用加权平均分计算办法,其计算公式为:
B1(课程学习成绩)=
以年级为单位计算出每个学生该学年的课程学习成绩。
(3)课程学习成绩评定以研究生处学籍入档成绩为准,按学年计算进行,成绩上报研究生处并录入后一律不予取消。
2、B2为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根据开题小组意见中的评定等级来划分。其评定等级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分别转换为90、70和0分。
3、B3为培养过程中期考核
培养过程中期考核是指根据考核小组意见中的中期考核综合评定等级来评分,其评定等级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分别转换为90、70和0分。
4、B4为学位论文分
学位论文分值根据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学位论文盲审等情况来判定学生的论文分值和等级。其评定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分别转换为90、80、70和0分。
(三)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分(C)
C=C1+C2+C3+C4+ C5
1.C1为科研论文分
公开发表刊物类型 |
得分/篇 |
体育科学 |
300 |
北京体育大学学报、上海体育学院学报、中国体育科技 |
100 |
其它C刊(体育类) |
90 |
北大中文核心刊物(体育类) |
70 |
省级刊物中重点体育类刊物 |
2 |
说明:
(1)期刊目录参见科技处公布的《吉首大学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的期刊的参考目录为准(录用通知无效)。
(2)同一篇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摘录多次转载,按其它C刊(体育类)计分,只计1次分。
(3)“省级刊物中重点体育类刊物”是指体育教学、体育研究与教育、山东体育科技、安徽体育科技、体育成人教育学刊、体育文献通报、四川体育科学、辽宁体育科技、浙江体育科学、湖北体育科技、非核心类体育学院学报。
(4)以第一作者发表省级以上论文1篇以上
2.C2为科研项目分
科研项目必须在校研究生处和科技处登记备案,并通过立项下达文件为依据,根据研究生已承担部分的有效证明计算科研项目分。科研项目分值主持项目不限,参与项目限报2 项,超出科研项目不计分。
(1)立项分值:
课题立项以主管单位批文为准,立项分值在计划研究年限内(以立项文件为准,文件未注明研究年限的以原始申报书为准)只在当年计算一次(分值见下表)。延期年度不计分。课题立项分由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员按比例分配,具体分配比例为:二人的分别为70%、30%;三人的分别为50%、30%、20%;四人的分别为50%、20%、20%、10%;五人的分别为50%、20%、10%、10%、10%,排名在第五以后的不予计分。
(2)结题分值:
课题结题分在该课题结题当年一次性计算。正常结题按100%计算,分值由项目组人员按比例享受,主持人占60%,参加人员平均分配40%(必须有科研成果支撑,以申请结项书为准),延期一年结题按50%计算,延期二年结题按20%计算,延期结题分由项目负责人单独享受。延期二年以上(不包括二年)结题则取消结题分。第二及其以上的排名计分最多不超过2次。
项目类别(以《吉首大学科研经费配套管理办法》为准) |
立项分值 |
结题分值 |
国家级:主持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包括单列项目)、国家“973”“86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 |
50分 |
30分 |
省部级:科技部其他项目、国家级项目子课题(以正式下达吉首大学的立项批文和课题申报书为准)、教育部项目、省自科基金项目 、省社科基金项目 、省社科联项目 、省软科学项目 、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 |
12分 |
20分 |
地厅级:省教研教改课题、省级研究生创新课题、科技厅、教育厅、计委、卫生厅、文化厅、社科院等主管部门下达的纵向课题、州科技局计划项目、州社科联课题等校级。 |
5分 |
8分 |
校级:校级科研课题、教研教改课题、校级基地课题、校级创新课题 |
3分 |
4分 |
3.参加专业竞赛分(C3)
(1)参加 “挑战杯”、“互联网+”课外科技作品比赛、体育专业竞赛等学科专业学术性比赛按《政府部门、各级协会、学会等学术活动及奖项分值》加分,限报五项 。
政府部门、各级协会、学会等学术活动及奖项分值
获奖级别 |
国家级 |
省、部级 |
一等或特等 |
10 |
6 |
二等 |
8 |
5 |
三等 |
6 |
4 |
(2)共同参与合作的获奖分值根据负责人和参与人员按比例分配,具体分配比例为:二人的分别为70%、30%;三人的分别为50%、30%、20%;四人的分别为50%、20%、20%、10%;五人的分别为50%、20%、10%、10%、10%,排名在第五以后的不予计分。所获奖项为团体奖,但排名不分先后的,所有获奖成员平均分配最高加分分值。同一项目重复获奖的,按最高类别计算。
4.为撰写著作、文章(C4):
其它类型 |
得分(分/10万) |
教育部统编教材 |
4 |
个人专著 |
2 |
其它教材 |
1 |
5、发明专利(C5)(限报1项)
(1)国家发明专利
以吉首大学为第一授权单位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权的,加分总值为5分。排名第1、第2、第3名的加分权重分别为75%、50%和25%,第4名及以后的成员加分权重为10%。
(2)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及软件著作权
以吉首大学为第一授权单位获得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的,加分总值为2分。排名第1、第2、第3名的加分权重分别为75%、50%和25%,第4名及以后的成员加分权重为10%。
(四)社会活动分(D)
社会活动分由活动竞赛分、活动表彰奖励分、研究生干部分3项分值累加,社会活动总分不超过10分。
计算公式为:D=D1+D2+D3
1、活动竞赛分(D1)
社会活动竞赛奖励分值
奖励级别 |
国家级 |
省、部级 |
一等或特等 |
2.5 |
2 |
二等 |
2 |
1.5 |
三等 |
1.5 |
1 |
2、活动表彰奖励(D2)
奖励类别 |
国家级 |
省、部级 |
优秀集体 |
3 |
2 |
优秀个人 |
1.5 |
1 |
注:所有奖项必须出具相关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所获奖项为个人奖时,加分分值为相应获奖等级的最高加分分值。所获奖项为团体奖时,团体内成员共同分配最高加分分值,排名第1、第2、第3名的加分权重分别为75%、50%和25%,第4名及以后的成员加分权重为10%。所获奖项为团体奖,但排名不分先后的,所有获奖成员平均分配最高加分分值。同一项目重复获奖的,按最高类别计算。
3、为研究生干部分(D3)
干部职务 |
校研究生会主席 |
校研究生会副主席、学院研究生会主席 |
校研究生会部长、学院研究生会副主席 |
其他研究生干部 |
最高加分分值 |
3 |
2.5 |
2 |
1.5 |
党务职务 |
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
支部委员 |
|
|
最高加分分值 |
2.5 |
1.5 |
|
|
注:身兼多职只能按照最高分计分
(五)减分项目(E)
1.违纪处分类型:
严重警告 减5.0分
警告 减3.0分
一学年内受记过、两次警告或严重警告者,不能参加普通奖学金及先进个人评选。
2.学位课和必修课补考每门减1.0分。
3.旷课为每课时减0.3分。一学年内累计旷课达20学时者,不能参加普通奖学金及先进个人评选。
4.如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行为且经认定的,不得参加奖学金和各项先进的评比。
五、测评结果及应用
1、测评结果
根据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测评级别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
2.应用
(1)测评为A、B、C等级者,分别评定为一等、二等、三等普通奖学金获得者。
(2)测评为A或B等级者,将作为省、校优秀毕业生或省、校研究生三好学生奖的候选人。
(3)测评为A、B等级的研究生有资格参与专项基金奖学金评选。
(4)为鼓励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凡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独立出版专著或独立承接国家级研究课题的研究生,可参选吉首大学研究生学术奖。
六、《吉首大学体育科学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于本方案从2020学年10开始实施,将在执行过程中根据情况变化,逐步进行修订和完善。
七、《吉首大学体育科学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今后如有与上级管理部门新下发文件相抵触处,以上级文件为准。
吉首大学体育科学学院
202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