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公告
湘教办通[2010]128号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教师[2010]3号)、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0〕23号)和《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湘教发〔2009〕28号)及省教育厅《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试行)》(湘教发〔2009〕31号)精神,我省2010年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到农村初中、小学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2010年,我省“特岗计划”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设在茶陵等59个县、市、区。招聘岗位共4477个,其中农村初中岗位1758个,农村小学岗位2719个。各设岗县的岗位设置及数量统一在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hunbys.com)发布。具体情况请登陆该网站查阅《2010年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计划》。
二、招聘原则
1、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
2、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三、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2007年元月1日以后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往届毕业生。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志愿服务农村教育,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已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确认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的学科一致。其中,取得任教学科为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报考科学、劳动技术、科技活动任教岗位;取得任教学科为体育与健康、生物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报考生命与健康常识任教岗位;取得任教学科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报考心理教育任教岗位;取得任教学科为体育与健康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报考体育任教岗位;取得任教学科为思想政治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报考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任教岗位。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
已招聘为特岗教师的,在三年聘期内不列入招聘范围。
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招聘,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湘教发〔2009〕28号)规定执行。
如出现报名人数不足时,将适当扩大报名对象范围,具体办法另行公告。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5月18日至24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登陆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hunbys.com),进入报名系统,按《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表式见附件1)和《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报考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登记表》,表式见附件2)栏目及有关要求,客观准确地填具个人信息和应聘岗位志愿(毕业学校、专业等信息要求与相关证书内容一致,填写全称)。
(2)报名人员须上传1张一寸免冠彩色近照(照片文件小于100KB)。
(3)报名人员从《2010年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计划》中选择一个岗位作为直接志愿。“服从调剂志愿”和“不服从调剂志愿”由报考人员自主选择,但只能二者选其一。 “服从调剂志愿”栏中的三个志愿均为独立并行志愿,由报名人员自主选择,可全部选报。
(4)省内高校毕业的报名人员须填写本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编号”。协议书编号可在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的“报到证查询”栏目查知。
(5)填写的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即可提交,并在线打印《报名登记表》(纸质表一式3份)和《资格审查登记表》(纸质表1份),提交给本人毕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或现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
4、资格初审
报名系统对报名人员进行在线自动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于5月26日公布。报名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5、现场资格确认
6月上旬进行应聘资格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应聘资格现场确认,由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携应聘者全部材料到省特岗办统一集中办理。
应聘资格现场确认时,应聘者须提交下列材料:
(1)经本人毕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或有关单位审核签具推荐意见的《报名登记表》(原件一式3份);
(2)《资格审查表》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及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已申请相应教师资格且符合认定条件要求,认定机关尚未给其颁发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原件);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二级乙等以上);③市州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教育教学基本能力与素质测试合格证(原件)。
(6)证明具有教学实践经历的相关材料(原件);
(7)证明具备优先聘用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
现场资格确认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于6月8日在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上公布。报名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报考资格现场确认结果。
5、打印准考证
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报名人员于6月9日至11日上网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70%与面试成绩的30%之和。
(一)笔试
1、内容以招聘岗位所需学科专业知识为主,兼顾岗位必需的其他知识和技能。采用闭卷方式,时量为120分钟。
2、时间:6月13日上午9:00-11:00。
3、地点设长沙市。报考对象所在考点、考室及座位号见《准考证》。
4、报考人员6月21日可上网查询笔试成绩。
5、报考人员如对笔试成绩有疑问,可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查分申请书向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办公室(简称省特岗办)申请查分。受理查分申请的时间为6月22—24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面试
1、根据特岗教师招聘计划,以县为单位分学段、学科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人数少于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1.5倍时,全部列为面试对象。
2、列为面试对象的名单于6月26日公布。
3、面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采取现场抽题说课与专家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量15分钟,其中说课10分钟,提问5分钟。说课准备时间30分钟。
4、面试时间为6月底至7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六、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依据设岗县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岗位志愿,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3、体检由设岗县组织实施。体检对象持《报名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报到,参加设岗县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用表为《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体检表》(见附件3,可从网上下载)。
4、因身体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本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从已参加本岗位面试的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对象。如遇本岗位志愿人数仍不足时,则从参加本岗位对应学科(专业)面试且填报了相应“服从调剂志愿”的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对象。
5、列为体检对象的名单于7月10日在网上公布。体检的具体时间及地点由设岗县教育局另行通知。
七、签订聘用合同
体检合格对象与用人单位(或设岗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双方签字后即正式确定聘用关系。聘用合同签订时间由设岗县教育局另行通知。
八、岗前培训
市州教育局对签订聘用合同的特岗教师实施岗前培训,时间4~5天。具体安排由市州教育局另行通知。
九、上岗任教
培训结业后,特岗教师凭《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及省教育厅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到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报到,办理有关手续,于秋季学期开学前到合同规定的学校上岗任教。
签发《报到证》的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我厅另行通知。
十、公布招聘结果
9月上旬,我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审核招聘结果,公布2010年特岗教师招聘人员名单。
十一、聘期待遇
聘用期内,特岗教师的工资待遇及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户口及档案管理和聘后管理等,详见省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湘教发〔2009〕28号)文件相关规定(可从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查阅)。
十二、其它规定
1、报名人员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否则,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2、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并列者全部列为面试或体检对象。
3、特岗教师招聘各环节中,不得向报考应聘对象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任何应考复习资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应考复习班。
4、特岗教师招聘实施过程中,招聘计划与需求信息、报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确定的面试对象名单与体检和招聘结果等,均通过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公布,报名应聘对象应及时查询。
5、以上安排如有变动,以作出变动决定的单位或工作机构通知为准。变动信息应提前3天告知报名应聘对象。
6、省特岗办通讯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省教育厅机关院内,邮编:410001,联系人:佘俭敏、刘国才;电话:0731—82203481,传真:0731—88653596,电子信箱:tgjh@hunbys.com。
政策咨询电话:0731—82203481佘俭敏、刘国才
报考咨询电话:0731—82816661李昌维、王欢
考务咨询电话:0731—84391695谢先国、肖波
面试咨询电话:0731—84402908易海华
附件:1、《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2、《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报考资格审查登记表》
3、《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体检表》
湖南省教育厅
二0一0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1:
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
招聘报名登记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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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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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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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寸
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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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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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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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高
| (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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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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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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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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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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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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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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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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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
| 类别: 任教学科: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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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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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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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高 中 填 起)
学 习 工 作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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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岗位
志 愿
| 直接志愿: 县(市、区) 学校 岗位(学科)
|
服从调剂志愿: □跨市州调剂 □市州内调剂 □县内调剂
| □不服从调剂志愿
|
具 备 的
优先聘用
条 件
| □ 1、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或“三支一扶计划”、且有从教经历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
□ 2、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 □ 4、复员转退军人;
□ 3、应聘大学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特岗教师者; □ 5、少数民族毕业生。
|
毕业学校或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街道、乡镇
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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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省教育厅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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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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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附件2:
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
招聘报考资格审查登记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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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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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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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寸
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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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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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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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高
| (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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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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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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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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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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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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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份 证
信息审核
| 审 核 意 见
| □ 与本人及填表信息符合
□ 不符合
不符合原因描述: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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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证与
教学经验
审 核
| 毕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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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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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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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学历
|
| 毕业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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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 核 意 见
| □ 合 格
□ 不合格
不合格原因描述: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
教 师
资 格 证
审 核
| 教师资格证
| 类别: 任教学科: 证书编号:
|
审 核 意 见
| □ 合 格
□ 不合格
不合格原因描述: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
具 备 的
优先聘用
条 件
审 核
| 1、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或“三支一扶计划”、且有从教经历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
2、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 4、复员转退军人;
3、应聘大学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特岗教师者; 5、少数民族毕业生。
|
审 核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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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4 □5 共 条符合 □无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
报考资格
审查结论
|
审查机关(公章)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3:
编号:
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特岗教师招聘体检表
姓 名
设岗县(市区)
户籍所在地
毕业学校
现所在单位
填表日期
湖南省教育厅制
说 明
一、体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
二、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有关规定和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执行。传染病和精神病史检查为必检项目。
三、承担体检的医院应当根据上述标准,对被检人员做出身体条件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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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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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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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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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身
脱帽
正面
相片
医院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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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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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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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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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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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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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住所及
通讯地址
|
|
既往病史
|
|
家族病史
|
|
五
官
科
| 眼
| 视力
| 右
| 矫正视力
| 右
| 辩色力
|
| 医师意见:
|
左
| 左
|
砂眼
| 右
| 其他眼疾
|
|
左
|
耳
| 听力
| 右 公尺
| 耳疾
|
|
左 公尺
|
鼻
| 嗅觉
|
| 鼻及鼻窦疾病
|
|
咽喉
|
| 唇腭
|
| 口吃
|
|
|
齿
| 龋齿
|
| 缺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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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齿槽脓漏
|
|
其他
|
| 签字:
|
外
科
| 身高
| cm
| 胸围
| cm
| 皮肤
|
| 医师意见:
签字:
|
体重
| kg
| 呼吸差
| cm
|
淋巴
|
| 甲状腺
|
| 脊柱
|
|
四肢
|
| 关节
|
| 平嗻足
|
|
泌尿生殖器
|
| 肛门
|
|
疝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内
科
| 血 压
| 毫米汞柱
| 脉搏
|
| 医师意见:
签字:
|
发育及营养状况
|
|
神 经
及精神
|
|
肺 及
呼吸道
|
|
心 脏
及血管
|
|
腹 部
器 官
|
| 肝
|
|
脾
|
|
其他
|
|
化验检查
| 贴肝功能化验单
化验员(签章):
|
胸部爱克斯线透 视
| 医师(签章):
|
其他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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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结论
| 负责医师(签章): 医院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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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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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