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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首大学体育学院学生办事程序
    2016-05-16 21:42 学工办 

    吉首大学体育学院学生办事程序

    申请加入学生社团程序

    一、办事依据:《吉首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二、受理机构:团总支社团部

    三、办理时限:提出申请后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办理完毕

    四、受理条件:《吉首大学体育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五、咨询电话:2143968

    六、投诉机构及电话:8564218

    七、办理流程:

    社团统一招收成员时的申请

    填写申请表或登记表

    提交材料

    参加社团面试

    通过后成为社团成员

    学生社团成立办理程序

    一、办事依据:《吉首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二、受理机构:学院团总支

    三、办理时限:提出申请后10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办理完毕

    四、受理条件:《吉首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五、咨询电话:2143968

    六、投诉机构及电话:8564218

    七 、办理流程:

    提交材料(社团的章程草案;社团联络地址;筹备负责人姓名、年龄、所在系、班级、寝室等;业务指导老师名单或指

    导部门名称;成员范围及数额;其它必须材料)

    审查合格

    填写申请表或登记

    表(表格一式四份)

    报校团委批准

    核准后学生社团成立

    奖学金、三好生、优秀毕业生等评选程序

    一、办事依据:《吉首大学学生手册》及相关规定

    二、受理机构:学工办

    三、办理时间:每个工作日

    四、办理条件:各系符合评优条件的在校生

    五、咨询电话:2143968

    六、投诉机构及电话:8564218

    七、办理流程:

    由学工办发评选通知(奖

    学金,三好生,院、系级

    优秀毕业生)

    由各系辅导员收集

    符合评优条件在校

    生名单和相关资料

    审核三好生、一等奖

    学金、院级优秀毕业

    生、省级优秀毕业生

    公示,接待投诉

    拟写文件

    发表彰文件

    发荣誉证书

    发放奖金

    违纪学生处理程序

    一、办事依据:《吉首大学学生手册》及相关规定

    二、受理机构:学工办

    三、办理时间:每个工作日

    四、办理条件:违纪学生(考试作弊学生由教务处处理)

    五、咨询电话:2143968

    六、投诉机构及电话:8564218

    七、办理流程:

    由辅导员提供学生

    违纪情况材料

    调查违纪事件

    拟写处分文件

    发处分文件

    做好教育或清退

    工作(相关系)

    录入数据库

    违纪学生撤销处分处理程序

    一、办事依据:《吉首大学学生手册》及相关规定

    二、受理机构:学工办

    三、办理时间:每个工作日

    四、办理条件:违纪学生(考试作弊学生由教务处处理)

    五、咨询电话:2143968

    六、投诉机构及电话:8564218

    七、办理流程:

    由学生提出撤销处分

    申请和日常表现等材料

    核实

    拟写撤销

    处分文件

    发撤销处分文

    录入数据库

    学生校外租房协议办理程序

    一、办事依据:《吉首大学学生手册》及相关规定

    二、受理机构:学工办

    三、办理时间:每个工作日

    四、办理条件:

    五、咨询电话:2143968

    六、投诉机构及电话:8564218

    七、办理流程:

    申请学生申请单

    进行核实

    填写协议

    学生家长签字

    学工办签署意见并留档

    学生离校手续办理程序

    一、办事依据:《吉首大学学生手册》及相关规定

    二、受理机构:学工办

    三、办理时间:每个工作日

    四、办理条件:

    五、咨询电话:2143968

    六、投诉机构及电话:8564218

    七、办理流程:

    学生凭审批表领取

    离校手续审批单

    学院盖章

    宿管中心办

    理退宿手续→图书馆还书

    教材结算

    还体育器材

    后勤处盖章

    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学工部(团委)办理相关手续

    教务处盖章

    财务处

    结算学杂费等

    国家助学贷款办理程序

    一、办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及学生手册相关规定

    二、受理机构:学工办

    三、办理时间:每年下半年

    四、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 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 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五、咨询电话:2143968

    六、投诉机构及电话:8564218

    七、办理流程:

    学工办通知学生

    办理助学贷款

    学生提出申请并

    提供相关材料

    审查

    相关材料

    学工部指导学生填写

    助学贷款申请书

    送交助学贷款办理银行

    经银行批准后,

    填写借款合同

    领取贷款及相关资料

    督促学生毕业前与

    银行签订补充合同

    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补办程序

    一、办事依据:学院文件、辖区派出所有关制度

    二、受理机构:就业指导中心

    三、办理时限:常年

    四、受理条件:就业计划内的毕业生

    五、咨询电话:2143968

    六、投诉机构及电话:8564218

    七、办理流程:

    报到证、户口迁移证遗失补办

    学生在县级以上的报纸登报申

    明原报到证、户口迁移证作废

    向就业指导中

    心提出书面申请

    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同意后,到省

    中心重新办理报到证

    补办户口迁移证

    未就业户口留校的毕业生申请补办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己就业的毕业生凭跟单位

    签订的协议书向学院就业

    指导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未就业要求回原籍的毕业

    生直接向就业指导中

    心提出书面申请

    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同意后,到省中心重新办理报到证

    补办户口迁移证

    校园招聘活动管理程序

    招聘单位来人或来电

    与就业指导中心联系

    招聘单位必须出具或传真单位法

    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

    “注册证”等相关证明。招聘人

    员须出示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

    招聘单位在规定位置张贴

    招聘海报和发放宣传材料

    招聘单位如实公布拟招

    聘人才的岗位、数量、

    条件、待遇等相关信息

    就业指导中心信息部根据招

    聘要求及时联系相关专业系部,

    组织毕业生召开专场招聘会

    招聘工作结束时,招聘单位

    须将填写好的《招聘情况统

    计表》送交就业指导中心

    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的

    系部或毕业生要向就业

    指导中心反馈招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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