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学校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经个人申请,班级讨论,班主任审核推荐,班级公示,学院评定小组审定和审核,拟推荐辛欣等189名同学参评2016—2017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现对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11月8日至10日),若对名单有任何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到学工办进行反映(学工办电话0743-8517056)。
具体名单请下载附件。
吉首大学体育科学学院学工办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