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首大学体育科学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管理规定》(暂行)等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依据学年综合测评最终成绩初步拟定杨慧君等71名同学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现对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3月31日至4月2日),若对名单有任何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到学工办进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