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
     
     
    单个实习办理通知
    2016-05-16 21:23 教务办 

    要申请单独实习的同学请注意:

    1、必须要提交接收学校接收函(接收学校盖章、校长签字、接收学校指导老师签字)

    2、自己和家长的安全保证协议书签字、写联系电话

    3、实习经费比统一实习少

    4、实习时间和统一实习时间一样10月10日至11月11日,超过每门课三次课,课程记零分,超过总学时1/3学时自动退学

    5、找周院签字同意后交给我备案

    6、所有手续必须在本周四中午6:00以前完成(交到我的手上),否则只能服从统一实习

    关闭窗口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