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评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2010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院系:
现将《关于评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0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湘教通[2010]74号)转发给你们,请务必按文件要求做好宣传、组织及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我院学生,推荐表中学校名称栏必须填写“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毕业生资格审查编号可登陆我院就业网查询。
2、院(系)考察意见均由学生所在院(系)填写、盖章。
3、推荐表可登陆我院就业网下载。
4、各院(系)请于4月5日之前,将纸质材料、支撑材料(一式两份)交至我院就业指导中心,电子版发至邮箱:davidcenclp@163.com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
二0一0年三月十六日
附1: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各专业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2:关于评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0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各专业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人数(人)
| 推荐名额(名)
|
1
| 经济学
| 60
| 1
|
2
| 会计学
| 163
| 3
|
3
| 英语
| 155
| 3
|
4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57
| 1
|
5
| 法学
| 48
| 1
|
6
| 汉语言文学
| 46
| 1
|
7
| 艺术设计
| 120
| 2
|
8
| 艺术设计(动漫画方向)
| 38
| 1
|
9
| 体育教育
| 123
| 3
|
10
| 音乐学
| 93
| 2
|
11
| 舞蹈学
| 33
| 1
|
12
| 电子信息工程
| 71
| 1
|
13
| 生物工程
| 35
| 1
|
14
| 信息管理与信息工程
| 47
| 1
|
15
| 工商管理
| 86
| 2
|
16
| 旅游管理
| 53
| 1
|
17
| 新闻学
| 48
| 1
|
合计
| 1276
| 26
|
湘教通〔2010〕74号
关于评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2010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各市州教育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激励广大高校学生努力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经研究,决定在普通高等学校2010届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中,开展评选优秀毕业生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思想政治素质过硬。
2、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
3、学习勤奋,各科学业成绩优异。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
5、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其他公益活动,身体健康,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6、树立正确的择业观,主动面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
7、除上述条件要求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
(2)两次(含两次)以上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
(3)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部、省级以上奖励。
二、推荐名额
各学校推荐名额控制在本校本专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总数的2%以内。
三、评选办法
1、班级提名。在班级全体学生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由班级提出推荐对象名单。
2、院(系)考察。院(系)在逐一考察班级提名对象,广泛征求任课教师和本院(系)其他班级意见的基础上,并向学校推荐。
3、学校推荐。学校全面审核各院(系)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依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确定上报推荐的名单,并在校内公示。
4、省教育厅审定。对学校报送的推荐名单及其推荐材料进行审查,确定优秀毕业生名单。
四、奖励
经评定的优秀毕业生,由省教育厅授予“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0届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毕业生由学校和主管单位(含举办独立学院的高校)优先推荐给用人单位。
五、评选要求
1、评选优秀毕业生,既是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的一项重要措施,又是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次极好机会。各学校要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就业形势,结合评选工作,扎实开展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提高毕业生思想素质,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2、要切实加强对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整个评选工作要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进行,并明确具体工作部门。
3、要严格遵循评选标准,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做到宁缺勿滥。
4、市(州)或省直有关单位所属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须经市(州)教育局或省直有关主管单位审核同意;独立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须经举办高校审核同意。
5、评选工作在2010年4月30日前完成。请各学校在4月20日以前将《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0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1份,见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0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1份,含EXCEL电子版,见附件2)和《关于报送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0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材料的函》(1份,样式见附件3)报送我厅学生处216室,联系人:彭伟,联系电话:0731-84715492,电子邮箱:1152402765@qq.com。
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0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0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3、关于报送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0届优秀毕业生 推荐材料的函(样式)
二O一O年三月九日
附件1: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2010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学校名称: 毕业生资格审核编号:
姓 名
|
|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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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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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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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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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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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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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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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期间个人表现情况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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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期间获奖情况(校级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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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级提名意见:
班主任(签名):
201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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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考察意见:
院(系)负责人(签名): 院(系)盖章:
2010年 月 日
|
学校推荐意见:
学校负责人(签名): 学校盖章
2010年 月 日
| 主管单位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201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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