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学资[2010]02号
吉首大学学生工作部
关于2010届农林师专业奖学金发放的通知
各学院:
为鼓励大学生响应国家号召,积极面向基层就业,扎根基层,服务社会。根据国家相关精神,对面向基层就业的毕业生进行奖励。具体事项如下:
一、发放对象
毕业后到湖南省县及以下基层单位(不含地、市辖区及以下基层单位)农、林、师行业(如农科所、林业站、中小学等)就业的2010届全日制毕业生(张家界学院毕业生由张家界学院负责发放、师范学院毕业生由师范学院负责发放)。
二、截止时间: 2010届毕业生毕业的当年7月底。
三、具体要求:
1.各学院必须严格审查和核实毕业生基层就业情况,填报《农林师专业奖学金备案表》(表格内容每一项都要如实填写,不能空项,尤其是“就业单位、就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学生签字”为省里重点抽查栏目。同时要求“学生签字”栏应为学生本人手签,并在空白处注明本人身份证号码,以便省里逐一核实)。
2.审查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报到证和就业协议书原件(三者缺一不可)并在相应的复印件上签上审核人的名字、“原件已核”的字样并加盖学院的公章;
3.各学院将《农林师专业奖学金备案表》纸质材料(学院填报人签字、学院盖章)和电子文档可随时上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sxj0115@126.com)。(截止时间为7月31日)
4.各学院将审核过的三证复印件交由毕业生本人送达资助中心存档。
5.资助中心将学生资料、数据汇总后,于8月中旬前上报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
三、发放要求
符合条件的2010届毕业生本人到校财务处办理领取手续;
1.各学院验明学生的毕业证、报到证和就业协议书(三者缺一不可),为学生本人出具领取证明。
3.学生持领取证明、审核过的证件复印件及《农林师专业奖学金备案表》到学生资助中心核实盖章
4.学生到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奖学金发放以财务处确定的时间、程序、要求为准。 2010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