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吉学发[2022] 13号)、《体育科学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考核方案》要求,经个人申请,评审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核,拟推荐彭敏同学为2021-202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人选。
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师生的意见。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若对名单有任何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到体育科学学院学工办进行反映,受理电话:13087324713。
吉首大学体育科学学院
2022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