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吉首大学教务处

教通[2012]19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吉首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2年校级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工作(简称评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奖范围包括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高职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凡从事全日制高等教育、高职教育和成人高等教学工作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均可申报。

二、有关评奖标准、条件及要求参照《吉首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实施办法》(附件1)执行。

三、本次教学成果奖设一等奖4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学校将择优推荐申报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

四、申报材料:

1、《吉首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一式2份(附件2),申报材料一律要求A4纸打印,并交电子文本。

2、反映成果的主体材料(论文,著作,研究报告,经验总结等)及有关附件材料各一式1份。

3、该成果依托的国家级、省级或校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4、申报材料以学院、部为单位上交,并填写《教学成果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统一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张家界校区交教务办。时间截止为2012年4月30日,逾期自行负责。

五、其他

1、参与评奖的成果原则上应有国家、省或学校正式立项的课题支撑。在研究与实践中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的已获奖的教学成果,不再申报本次评奖。

2、个人作为成果主要完成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集体成果成员一般不得超过5人。

3、各院、部要认真组织和发动,对本单位申报成果材料认真审核、择优推荐,鼓励从事教学一线的教师积极申报。

4、所有附件均请在http://www.jsu.edu.cn/jwc网站的“教务通知”栏目中下载,不赘附纸质附件。

5、联系人:李建锋 丁秀琴

余继宏(张家界校区)

6、联系电话:0743-8564146 0744-2110981

吉首大学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注:体育学院要求27日上交相关材料。

附件:附件1、吉首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实施方法.doc

附件:附件2、吉首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doc

附件:附件3、各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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