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首大学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学生艺术作品(非艺术类专业组)征集的通知(吉大素通[2017] 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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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吉首大学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实施方案》(吉大发〔2017〕8号)的总体安排,为丰富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内容,提升大学生的艺术创新实践能力,充分发挥大学生艺术展演在提高大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方面的独特作用,决定在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中开展艺术作品征集活动,现就有关活动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艺术作品的主题是“理想与信念”。要求学生围绕主题,创作出能够展现当代大学生远大理想、崇高追求、青春有为的艺术作品,提高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 二、参加对象 学生艺术作品(非艺术类专业组)参加对象为学校全日制在读的非艺术类专业的本科生、专科生以及全脱产研究生。 三、艺术作品征集内容以及要求 此次学生艺术作品征集的内容主要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 (一)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者其他画种。 尺寸要求: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1725px×3450px)对开,其他画种尺寸不超过对开(1350px×1950px)。 (二)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1725px×3450px)。 (三)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762px×889px);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JPG格式,分辨率达到300dpi)。 (四)设计 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尺寸不超过对开(1350px×1950px),立体设计尺寸不超过1250px(长)×1250px(宽)×1250px(高)。 (五)微电影 片长不超过15分钟,提交的视频格式统一为DVD格式。作者须保留MOV或AVI格式视频文件备查。 四、报送作品的要求 (一)作品创作者或者参与者必须是本校学生。 (二)艺术作品不能装框,可简单装裱,需要在作品正面标明艺术作品的种类(比如油画、国画、书法、平面设计等);在背面注明作者、所在专业年级、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正面、背面标注一律用铅笔写)。立体设计不便标注相关信息的,可以另外附小卡片标注。 摄影作品以数码照片(光盘)和原件两种方式报送,作品的数码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在照片背面注明作品名称、作者、所在专业年级、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一律用铅笔写)。 微电影作品统一制作为DVD数据盘,并在光盘上用铅笔标注“影名、作者、所在年级专业、指导教师等信息”。 (三)艺术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如需退还,请在艺术展演活动结束后与校团委联系。学校有权对获奖作品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者用于展览、宣传和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但作者享有署名权。 (四)学生报送的艺术作品如发生著作权问题,由报送的学生承担相关责任。 (五)学生根据活动实施细则,围绕活动主题开展作品的设计、创作和拍摄,艺术作品报送以学院为单位,各学院按照作品类别汇总后于2017年5月10日前统一上报给素质教育中心办公室(创业园106室),张家界校区的学生艺术作品报送至校区教务办李云红老师处(0744-8360350)。 (六)学院上报艺术作品将会进行校内展演、评选和后期制作,并遴选优秀艺术作品上报湖南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参加省级展演。 素质教育中心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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